责任重于荣耀
07-02-09

                            

      我国已经拥有33处世界遗产(其中文化遗产24处,文化与自然遗产4项),位居世界第三。在世界遗产的保护、监测、管理、利用等方面取得的成就,为世人所称道。这些世界文化遗产,见证着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记录了中华文明的发展历程,凝聚着祖先数千年的智慧和非凡的创造,也体现着当代中国发展的综合实力,为中华民族的复兴、发展提供着无尽的原动力和精神资源。 它们不仅是祖国的光辉、民族的骄傲,也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正如文化部部长孙家正所言,珍惜并保护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不仅对于增强我们的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和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培育我们的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品格,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我们对整个国际社会、对全世界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和神圣义务,在维护和保持人类文明与文化的多样性,丰富人类文化生活、滋润精神家园,促进世界和平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然而,在这个问题上,一些地方的领导认识还多少存在着偏差。在他们看来,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只是为了提高当地的知名度、刺激和带动当地旅游及经济的发展,存在“重申报、轻管理,重开发、轻保护”的倾向,对遗产的规划、管理、保护、展示漠不关心,反而热衷于在遗产地大兴土木搞“建设”、大张旗鼓搞“开发”。这种急功近利的思想和行为,给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蒙上了阴影,必须加以纠正!

  拥有世界文化遗产,是一份荣耀,更是一份责任。责任重于荣耀。所在地政府应当树立长远眼光,放弃狭隘利益,全面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建立起严格的保护机制,切实加大执法的力度,保护文化遗产的安全。同时还需要加强管理,加大投入,教育民众,协调各方,珍惜、爱护世界文化遗产。

  中华民族的伟大存在于深厚的文化积淀之中。我国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机制、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维护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保护好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就是保护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和赖以生存、发展、走向未来的文化根基。保留民族文化特色,吸取外来文化精华,创造具有丰厚历史底蕴、鲜明时代特色的新文化,是历史赋予我们的重责大任。我们需要不断深入挖掘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的厚重的人文精神和丰富的文化内涵,提高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保护好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充分发挥其教化作用,为提高民族素质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服务。

  1985年我国就加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去年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又批准了《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承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保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我们必须认真履行庄严的承诺,以强烈的责任感,为中华民族和全人类保护好中国世界文化遗产。责任重于泰山,每位中华儿女都应当勉力而行。



稿件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